🏛從「鐵路殺警案」思考「正當防衛」
前兩天台鐵列車上,一位乘客持刀殺害一名年輕的警察,令許多人感到難過與恐懼。
有人問到,若有天自己在車廂或其他場合,碰上相同狀況,是否該出手協助與兇嫌對抗呢❓
又該怎麼做才能在法律上主張正當防衛,而不構成犯罪呢❓
這真的是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。
法律上所說的正當防衛,必須符合三個條件:
1️⃣現在不法侵害:
不幸碰上一個違法的侵害行為,而且這個侵害行為即將立即發生,或已經開始,而尚未結束。所以被別人揍完一拳(侵害已結束)再還手的話,就不能主張正當防衛。
2️⃣不過當的防衛行為:
防衛行為必須可以有效排除侵害,且是所有可行的手段中,對加害者造成的傷害最小的手段。例如若使用棍棒攻擊就可以制服歹徒,就不應該使用刀械或開槍。
3️⃣防衛意思:
防衛者作出防衛行為,是為了想防衛自己或別人的權利,不是為了其他不正當目的。例如藉機報復。
之所以設下這些條件,是因為法律一方面希望人民在面對違法侵害行為時,可以即時保護自己,另一方面又顧慮可能有人藉機濫用防衛權利,反過來恣意侵害他人。
但上述標準實際操作起來,其實十分抽象,例如什麼是侵害行為「即將立即發生」、「已經開始」❓
持刀者開始叫囂要砍人時,符合了嗎❓
持刀者站起來衝向被害者時,符合了嗎❓
持刀者拔出刀時,符合了嗎❓
還是持刀者揮下第一刀時才符合呢❓
又例如什麼才算是最小的侵害手段?如何得知其他較溫和的手段,實際操作起來真的可以有效排除侵害呢❓
雖然最高法院曾說判斷防衛行為是否過當,必須視當時實施的情節而定,但上述情節細節究竟應該以「事後諸葛」的標準去判斷,還是該以「身處當下」一般人「可能認識到」的情節去判斷呢❓
受過法學訓練的人,要判斷一個案例是否構成正當防衛,很可能都要花上數小時,甚至數天的時間,細心琢磨所有案情細節,思辨各路學說見解,才能得出一個結論,且不同人判斷的結論還不見得一致。
而當一般人碰上違法侵害時,就像無可選擇地面臨一場「刑法正當防衛」的考試,很可能必須在短短幾秒時間內,對所有正當防衛要件考題,完全正確作答。
若有一題答錯,恐怕就必須背負犯罪紀錄,甚至要賠償一筆賠償金。
或許有人會說,即使防衛過當,法律也有給予減刑的優待了。但對被迫要採取防衛行為的人來說,等於是當碰上不法侵害時,就注定要跟犯罪、賠償扯上關係了。
回到一開始的問題,若有天不幸碰到新聞上的事件,該怎麼辦呢❓
身為律師,應該給予當事人法律風險最低的的建議。所以我也只能建議你,除非你有十分把握,就上述每個要件都正確作答,否則還是「盡可能」別冒險插手。